岗位职责
1、制定设备管理、操作、维护的各种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2、外委维保的管理;
3、工部部物资采购审核、核价;
4、对工程设计施工提出适合物业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5、每月组织一次对机电设备、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条件:1、45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有8年以上同岗工作经验,条件优秀可放宽学历年龄;2、具有较强的沟通力、抗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3、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及楼内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范及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