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例》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乡镇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乡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2、制定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其实施;
3、建立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工作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派专人实施跟班检查;
4、按照《(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的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支条件,保证安全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供应;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安排对职工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7、制定和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矿山伤亡事故并对事故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9、其他要求:必须具备非煤矿山矿长资格,持证面试,待遇还可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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